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职责
发布时间: 2025-09-28 浏览次数: 12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负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负责机关党支部设置、换届方案制定、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与选举结果批复。

3.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内评选表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政审、党费收缴、困难党员帮扶等各项工作。

4.负责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负责党支部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考核,指导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负责机关分工会的筹备、换届以及教代会、职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和增补代表等工作;做好会员福利发放及送温暖活动。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纪委

机关纪委负责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专责。

1.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并对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阵、政策,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并对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协助机关党委指导机关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3.接受对机关党员、教职工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参与专项督查、来访来信调查回复等其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4.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督促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2024 南京中医药大学 苏ICP备11032525号-1
技术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